西安邮电大学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是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我校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四、招生方式及报名时间
我校2025年博士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三种方式。(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二)普通招考报名时间计划2025年3月-4月,具体安排以报名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信息。
五、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或诚信不良记录。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规定办理。6.满足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中第1、2、3、4条规定外,近5年内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EI、SCI、CSCD、“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重点期刊上公开发表并收录与本学科相关论文1篇;或在IEEE系列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2.参加“互联网+”国家级竞赛获奖排名前5;或“互联网+”省级竞赛金奖排名前3,银奖排名前2,铜奖排名第1;或获得“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主题赛事国家级一档排名前3,二档排名前2;3.作为重要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科技计划等)学生排名前2;或作为重要成员参与省级科技重大、重点支持类计划项目学生排名前1;或作为主持人,完成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重大、重点项目。4.获批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2;或参与出版本学科专著、教材、译著或编著1部,且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中国通信学会、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学生排名第1。5.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除满足上述“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中第1、3、4条规定外,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选拔过程
(一)报名申请所有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各招生学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并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逾期将不再受理。所需材料清单:1.西安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2.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附件2);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养单位校级主管部门盖章或成绩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有效);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6.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撰写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竞赛奖励、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以上各项内容为资格初审必备材料,还需提供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原件备查。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派专人对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核对考生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完备、有效。(三)材料评议各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得出材料评议结果。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四)初试普通招考方式报考考生须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包括英语及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笔试成绩加权记入入学考试总成绩。(五)考核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考核工作流程,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考核。考核须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综合能力测试等方面内容,同时强化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书,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10000元/年,分学年收取。(二)奖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符合相关要求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我校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每生30000元。2.助学金:学制内每生每年25000元(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校助学金12000元)。3.学业奖学金:具体参见我校相关文件。4.科研补助:经费来源于导师科研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0元。5.其他资助:具体参见我校相关文件。6.“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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